全国残联日是什么时候
中国残疾日又叫全国助残日,是在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2020年国际助残日主题
2020年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 。
2020年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中国残联昨日在京召开发布会,宣布本次助残日主题为“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加快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实现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

2012年助残日是几月几日是第几个助残日
5月15日,是第22个全国助残日。
下边简单介绍一下: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关爱残疾人宣传资料
1、 身残心不残,身残志更坚,勇敢向前看,自信藏心间,乐观心态见,幸福在手边。国际残疾人日,愿所有的残疾人朋友都快乐幸福。
2、 请你伸出手,温暖的是一颗心;请你侧过耳,听到的是天籁音,请你睁开眼,真情便在瞬间传。世界残疾人日到,愿你能早日行动,关爱一方。
3、 花朵的美丽依靠雨水的滋润,干涸的心灵需要爱心的浇灌。残疾只是身体的缺陷,志向高远照样一飞冲天。全国助残日,愿大家献出爱心,伸出温暖的双手,和残疾朋友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4、 我托小鸟给你带去一份问候,我托阳光给你带去一份温暖,我托微风给你带去一份祝愿,我托天空给你带去一份关怀。世界残疾人日到啦,愿我的问候给你带来温暖,愿我的祝愿给你关怀无限。
5、 将善念的心态分享,能让和谐的阳光更加明亮;将助残的快乐传递,残疾人就多一份关注的希望;世界残疾人日,捐献你的爱心,送上你的善举,让大爱铸成新的城墙,让和谐的阳光照亮四方!
6、 残疾人需要的是我们的雪中送炭,不是雪上加霜,需要是我们的爱心治疗,不是伤口上撒盐,需要我们的是关爱帮助,不是歧视羞辱。残疾人日,愿大家行动起来,爱心助残,给他们更多关注。
7、 你的尊重是他们的幸福,你的帮助是他们的感动,你的关心是他们的快乐,你的问候是他们的温暖,残疾人日,送出一份关心,发送一句祝福,愿他们的生活更幸福。
8、 用心握手涌动爱的暖流,用声音开出五彩的美丽,用轮椅丈量成功的距离,用奋斗写身残志坚的传奇。国际残疾日,祝愿残疾朋友阳光的心情普照,幸福的旋律常飘。
2021助残日主题
2021年是第31个全国助残日,今年的主题是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助残节来历
1976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国际残疾人年”的主题为“全面参与和平等”。1982年,联合国宣布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为纪念这十年,1992年10月14日四十七届联大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求实现“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和世界行动纲领》的改善残疾人的处境,以期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目前全球共有6亿多残疾人,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每年12月3日纪念国际残疾人日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残疾问题的理解,鼓励人们维护残疾人的尊严,保障其权利和幸福。同时也是为了增加残疾人融入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时所获得的成就感。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建立在使残疾人充分、平等地享受人权并使之参与社会的目标之上。
“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庆祝国际残疾人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
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从此,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就在全国轰轰烈烈的展开助残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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