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与分红股的区别
代持股也就是委托持股或者股权代持,公司法并没有有关代持股的条款,但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在实践层面是认可代持股的合法性的。 1、 司法层面的风险 代持股设定的目的不得违背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即不得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违背行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另外代持股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 税务层面的风险 代持股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分红和股权转让时,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很难认可代持行为,一般都会按照法律形式而不是经济实质进行征税,这样无可厚非,毕竟符合法律形式而且便于征管。但对于代持双方来讲很容易造成重复征税。下面以公司间代持说明一下重复征税问题。 例:A公司和B公司签订代持协议,由A代B持有甲公司100万股权,成本法核算,投资当年分红10万,第二年转让代持股权,转让收益150万。 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会按照法律形式对A征税,分红10万按照免税股息处理,转让股权时对转让收益(150-100)50万计征所得税12.5万。但对B公司来讲,超过投资成本的60万(150+10-100)通常都是往来挂账处理,并没有确认投资收益,因为这种情况很难获得免税待遇。但长期挂账也会引来所得税和增值税双重的风险。 3、 相关涉税考量 目前代持股的涉税处理法律层面并没有太多特别的规定,有两个文件是需要注意的,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39号公告),明确企业代个人持有限售股的处理,但仅限于转让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二是《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67号公告),明确将股权转让给直系亲属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属于有正当理由,可以免于核定征收,如果个人出于各种原因必须要代持股的话,可以考虑此项规定。 更多观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立税屋”

股票分红和差价有什么区别
1.
所谓分红和利息,是指上市公司在特定时间(一般是某个财年的年底),将一部分利润,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在某一特定时间前持有其股票的投资人。 一般来讲这是一种稳定收益。
2.
价差是指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获取中间差价的过程
3.
两者在买入过程中是没有区别的,都是通过证券公司直接购买股票
4.
一般分红和利息是长期投资行为,在该行为中,由于都是持有股票,投资者也就承担了

现金分红与利润分红的区别
现金分红是指公司的一部分收益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投资者。现金分红是公司每年按其收益份额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利润分享制又称利润分红或劳动分红制,是指企业每年年终时,首先按比例提取一部分企业总利润构成“分红基金”,然后根据雇员的业绩状况确定分配数额,最后以红利形式发放的劳动收入。
股东分红如何合理分配
关于股东分红,首先,分红的比例没有硬性规定,从0%-100%均可。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就行。
其次,未分配利润就是企业滚存下来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以有两个用途,第一分给股东,第二作为股东的再投入,投入公司扩大再生产。第一种就是分红,把未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给股东了。第二种就是送红股,把未分配利润以送股本的形式送给股东(股东并未拿走现金而是增加持股数),实际上相当于转变成股东在公司增加股本投资。
再者,分红的所得税,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税率为20%。企业股东所获得的分红无需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净利润的20%以内的分红比例,是可以被接受的。当然,对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降低分红比例或免收分红,继续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对于需要逐步退出的领域,则可以提高分红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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